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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从三岁开始学习高尔夫、马术以及击剑。

他运动天赋极佳,对这些上手也极快,是同龄人里的佼佼者,成长过程里,常令克里斯托弗夫人十分骄傲。

但他并不喜欢。

读中学时,他被克里斯托弗夫人送到一所贵族寄宿学校。

他也循规蹈矩,继续修着自己不喜欢的体育项目,直到九年级时,他长到七十五英寸,马术课的老师友善地建议他换一个项目,因为太高的人不适合练马术。

同理,高尔夫也不适合他这种眼看就要奔着两米去的人。

击剑倒是可以,但击剑课的老师每每看到他,都会感慨,你这个臂展,对击剑这项运动来说,已经过长了。

击剑是需要长臂展的,可像他这样长到近两米,反而会让他难以应对一些灵活的小个子对手。

后来击剑课的老师问他:“你有没有考虑过去打篮球,或者棒球?”

大卫的室友就是校篮球队的队员,在他身高猛涨的这一年,屡次向他发出邀请,说他应该来试试打篮球,这个身高,这个臂展,这个协调性,不打篮球,实在是太可惜了。

最终他同意了跟室友去篮球馆试一试。

这一试,就惊动了篮球队的教练。

教练亲自替他测了臂展,得到结果后喜形于色,当场决定亲自教会他如何从零开始打篮球。

他用课余时间,跟教练和室友学了三周。

三周后,教练把他编入篮球队替补席,和校队首发打了一节对抗。

一节十二分钟,他投进两个球,制造了对手两次犯规,并在此基础上,完成了三次盖帽。

惊为天人的数据和表现。

如果不是亲眼见证了他是怎么从最基础的运球上篮开始学的,教练都不敢相信,这是一个十四岁前,完全没有接触过篮球的男孩。

什么叫天赋?这就叫天赋。

教练差点喜极而泣,而他也发现,这项母亲眼里毫不优雅的“低贱”运动,竟然挺有意思。

尤其是当他跳起来,可以轻松盖掉校队首发队员想要投出去的球时,那种全身肾上腺素被引爆的感觉,实在是他过去十几年,从未体验过的舒爽。

我要打篮球,大卫想。

母亲不喜欢,那就不让母亲知道,正好她最近似乎交了新男友,空闲时间都在恋爱,没空管自己。

之后的三年时间里,大卫还是像从前一样,只在大假期回家。

而克里斯托弗夫人认识了格兰杰,在这个有意大利血统的小白脸攻势下,同样常不着家。

母子俩聚少离多,偶尔碰面,也只有客气的问候。

他的成绩单,她倒是问过管家几次,但得知绝大部分都是A,便满意地不多问了。

因此,虽然格兰杰身负意大利男人的最大缺陷——又没钱又爱花言巧语,但大卫对他,却是并不反感。

反正母亲不是那种会为了男人付出一切的性格,那有这么个说话好听的人拼命取悦她,并夺取她的注意力,让她没空管大卫,真是一件对大家都有好处的事。

努力点吧,格兰杰。

既然想吃软饭,就老老实实,把我母亲哄高兴些。

下楼回自己房间的时候,大卫这么想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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