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梦归>其他类型>1955,南洋大学做校董> 第四十二章 挑衅
阅读设置 (推荐配合 快捷键[F11]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)

设置X

第四十二章 挑衅(1 / 2)

汽车缓缓地驶过吉隆坡躁动混乱的街头,停在了警署的门口,开车的警员在车子停稳之后还亲自给他开了车门。

刚下了车门没等他看清楚这吉隆坡总署的具体情况,便有一人拎着个牌子过来,先是不怀好意地瞪了陈述一眼,而后将牌子正中地立在中间。

上面用英语写着:华人与狗不得入内。

随即,那人明知故问地道:“这是谁啊,一个华人,怎么还直接给押警署来了呢。”

陈述见状,却是居然一点也不恼,甚至反而还露出了些许笑意,道:

“你的英文……口音真特么重,其实你可以说马来语的。”

“你能听懂马来语?”

“不能啊,谁有病啊去学马来语,我的意思是你说什么我其实根本不在乎。”

那人闻言勃然大怒,上前揪住陈述的衣领:“你特么以为我是谁?这儿又是哪?”

陈述依然在笑:“我不知道你是谁,但我很清楚的确定你一定是狗,

你怎么想的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知道你的狗主人一定不会让你伤害我,对吧,要不你打我一下证明你不是狗?”

说着,陈述还主动将自己的脸给伸了过去。

他还真是巴不得希望自己挨揍,最好挨揍的是脸部呢。

“你……”

那人勃然大怒的,真的抡起拳头就要打人,不过很快就被押解陈述的那批人给拦了下来一个劲儿的往里推。

“伊恩局长,别这样别这样,这是陈桢禄会长下令抓捕,东魁首亲自关照不许受伤的大人物,大人物啊伊恩局长。”

“是啊局长,您想清楚,这是华人中的大人物,陈桢禄下令抓人,东魁首下令关照,您跟他置气,不至于的啊。”

“怎么,他是大人物,我就只是小人物么?”

那些个警察明显不归这伊恩直管,不由得心道:你特么也就是一小小的副局长,装特么什么B呢呀。

但嘴上当然不能这么说,连连道:“您是大人物,您当然是大人物,可我们是小人物啊,东魁首万一真的怪罪,您不怕,我们可承受不起啊。”

“哼”

有了这么个台阶,伊恩这才勉强放过,重新走到陈述的面前,复又居高临下地问:“因为什么进来的啊?为什么不带手铐?”

陈述都已经懒得搭理他了,干脆从兜里掏出一支雪茄给自己点了抽起来。

“喂,这里是警署,不许抽烟。”

陈述都不搭理他,只挥了挥手,让押解来的警察赶紧办手续,他自己则悠闲地在警署的门口溜达了起来。

押解的警察道:“他犯的罪是在公开场合同情陈平,伊恩局长,这真的是狮城那边的大人物,听说就连古德秘书长都是他的朋友。

我们也知道您讨厌华人,但这位确实不同,您就当是为了我们也为了您自己,别惹他啊,忍忍算了,签字办手续吧。”

“哼!”

伊恩不爽地签了字,但还是上前抢过了陈述手上的雪茄扔在了地上踩灭,道:

“我不管你在狮城是什么大人物,但这里是吉隆坡,是警署,我才是说了算,华人在这里,就是低贱,永远都是失败者,被我们马来人骑在头上。

我听说你也是华人的什么领袖之一,这次他们搞得那个所谓的女权,是你策划的对吧,我告诉你,在吉隆坡,我们已经抓了两百多名中学生。

怎么样?我想对他们做什么就做什么,大人物,你保护得了他们么?你们,永远,都是下等人。”

陈述盯着他瞅了半天,却是只道出来一句:“狗仗人势。”

说完理都没理便让抓他的警察带他到休息室休息去了。

顺便还掏出一沓钞票给他让他去给自己买盒雪茄回来,剩下的钱还给他当小费。

那警员情不自禁地就露出了一副奴才相,一群人簇拥着陈述就进了休息室,仿佛陈述不是来当犯人,而是来当少爷的一样。

只留下伊恩在门口被扔下,气得直发抖。

陈述是真没拿他当回事儿。

他这次是被陈桢禄给搞了的,陈桢禄是马华公会的boss,马华公会和巫统是联合执政的关系,也就是说陈桢禄和他们那个东魁首基本可以理解成平级。

换言之,陈述就算是比陈桢禄和东魁首差着一点,但至少大家的社会地位,政治斗争,都是集中在这个圈子里的,是整个南洋除了嘤国人之外的顶层了。

一个公安局长,还是副的,又有什么资格被他看在眼里,接受他的挑衅平白给自己生闷气呢?

狗罢了。

华人虽然现在再南洋的力量还不足,陈平的反抗军确实也不怎么顺,打不过英军和被英军支持的马来伪军。

但好歹他们华人才是下棋的那个。

即使是几十年后……

哎~

多说无益。

下棋的人没必要去跟棋子置气。

军舰停靠狮城之日,兰芳国复辟之时,这一天,谁知道还会有多远呢?

不过很显然伊恩并不这么想。

多年来他已经习惯了华人看他时眼中的畏惧,惊恐,祈求,等等应该属于卑贱者的情绪。

上一章 目录 +书签 下一页